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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德“六禁令”“红七条”
发布时间: 2023-07-22            点击数:

教育部“六禁令”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及家长⽀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为。

 

高教教师师德“红七条”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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