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委在院会议室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刘为国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阜阳市扶贫“刷白墙”事件和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23+N”问题两个典型事例,随后集中观看了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
最后,刘为国要求全院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深入检视自身工作中可能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风险,要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增强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
(供稿: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编辑:周柱武/审核:刘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