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霞,女,汉族,1977年9月生,湖南岳阳人,致公党党员,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会员,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员。
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至今任池州学院法学院教师;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班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9月起任池州学院法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
近几年主要承担知识产权专业的“著作权法”“合同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著作权法、经济法、商法。
主持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法律保障制度研究(SK2015A422)”等省厅级和校级教科研课题六项;在《出版发行研究》、《图书馆》、《阜阳师范学院学报》、《廊坊师范师院学报》、《商洛师范学院学报》、《池州学院学报》等期刊上发表二、三类学术论文十多篇;论文《我国劳动派遣中雇主义务与责任划分机制的法制构建》在2007年安徽省法学会与社科联主办的“和谐社会与法治保障”论坛上获三等奖。
编写出版了《法学导论》(参编,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经济法》(安徽省十一五规划教材)(参编,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商法新编》(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新编经济法实务》(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等教材。
先后荣获“池州市首届十佳法治宣传员”称号;池州学院2017-2018、2016-2017、2015-2016、2014-2015、2013-2014、2012-2013、2011-2012、2010-2011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两次荣获优秀教案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