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院党委委员、团委副书记等参加了会议。本次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刘为国主持。
会上,朱娟娟作了中心发言,她从本次条例修改的背景、指导思想讲到规则、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发展,以及新条例对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影响。周佩东、纪拓分别从大学生思政工作和团学工作的角度阐述了自己对新条例的学习体会和对下一步关联工作的思考。副院长叶三梅着重强调要从新、细、实三个特征上学习理解新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真正学通弄懂做实。
刘为国指出,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他指出,在党的五个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我们尤为重要,关系到高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教师,一定要深入学习和全面遵循。
学院各党支部书记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学习会,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